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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市的“匹克”和“匹克豹”的商标侵权案件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尽管是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也不能进行拆分、改造之后进行使用,需要按照商标注册时的商标图形和名称进行使用的。如果使用了已经改造过的或者拆分过的商标的话,那么从法律意义上来讲,这一商标就是没有经过注册的商标,所生产的产品也就是假冒商品。

匹克商标

“匹克豹”是华伟公司的在别人家花了10万块钱买过来的商标,其实花华伟公司之前已经注册了一个商标,但是不使用这一商标,反而是将买来的商标进行拆分和重组,但就在工商部门的查处之下,发现这一商标不仅是这一种情况,还和另一家知名品牌“匹克”商标形成了近似商标,对于“匹克”商标的所属公司来说,构成了不正当的市场竞争,对它的公司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再此次的商标侵权案件当中,华伟公司用这一商标销售了900多双鞋子,并且运用了刷单等不正当的方法提高销售额,欺骗消费者。据统计,涉案的金额已经达到了4.8万元。
对此,工商部门已经将这些鞋子进行了全部没收,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这一商标,并且处罚其33万元的罚款。“匹克”商标所属公司在得知了质疑案件的详情之后将华伟公司告上了法庭。从匹克公司的后知后觉中可以看出其公司在商标保护上缺乏健全的体系和团队,公司在发展商标的时候保护也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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