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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偿转让是否需要纳税?

商标转让的定义是,确认商标转让的价格之后,用买卖或者交易的方式,将商标权的所有权从转让人转向受让方的一个过程,其中还需要办理商标转让的流程。商标的转让应该确保所有流程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益,转让人必须符合条件法规,有合法的注册商标的权利。由于商标在转让过程中产生了经济交易,所以商标转让也能划分到个人收入中,按照法律规定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当然缴纳的数额需要根据商标转让的价格来决定的。

那么商标权无偿转让的话是否需要纳税?

商标转让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的规定,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所以,将商标权转让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营业税。

根据上述的法律条文来看,商标转让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款的,但是无偿转让的话根据本质上看是没有产生收益行为,应当属于馈赠行为,签订的是赠与合同,所以,此时商标无偿转让,因为没有个人收入,也不用纳税。

商标在无偿转让过程中有一些注意事项:商标不仅仅是知识产权,更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可以被持有人转让售卖的。但是在商标进行无偿转让过程中,需要签订赠与的合同,避免转让的封建。因为无偿转让,所以变动因素会比较多,签订的合同和内容需要仔细的核查校对。另外,尽管商标是无偿转让的,但是在办理转让流程中,商标局的核准和审查都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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