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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多美”身陷商标争夺战,究竟孰是孰非?

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创立于1996年,迄今已有20多年的历史了,也被称为国内著名的烘焙连锁食品企业,然而近日,味多美却遭遇商标争夺战,浙江大好大食品有限公司称已于2019年申请29类“味多美”商标,在此之前,北京味多美并未就此类商标进行注册,这不仅引发出究竟是先使用还是先注册更有效的系列疑问。

从申请商标情况看,北京味多美虽早在2002年申请过“味多美”商标,但却粗心地忽略了29类,浙江味多美恰好则优先申请了该类别。

从商标使用时间看,北京味多美开始于1996年,历史悠久,而浙江味多美于201910月份才刚刚启用。

以上两种情况下,两家公司似乎各有各的理,怎么也说不清,《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针对该情况提出相关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在注册之日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若遇恶意注册的,可以不受时间限制,故而针对此次的商标纠纷,北京味多美决定启动调查取证程序,根据调查结果采取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其实早在2017年,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就已经陷入过商标大战,北京美多味科贸有限公司因所使用的“美多味”字样与“味多美”商标有相似之处,被工商部门罚款221.15万元。
商标侵权行为屡禁不止,近年来政府对恶意抢注商标的打击力度也越来越大,求标网提示您一定做好自己名下商标的保护工作,毕竟因为在先申请的商标而吃闷亏的大型企业也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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