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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办理删减商品或服务项目?

    一个商标申请注册的时候需要选中相应的商品或服务小类,但是也有可能当商标注册成功后,有些小类的产品或服务是不会用到的,那么如何申请办理删减商品或服务项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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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依据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文件接收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服务,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二、办理途径
1、申请人自行通过网上系统提交电子申请。
2、申请人可到商标注册大厅、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地方受理窗口办理。
3、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三、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1、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包括《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等)、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申请文件为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不得修改格式;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所附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电子申请除外;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国内申请人不需填写英文。
3、缴纳商标规费。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按类别收取变更费,一个类别受理删减商品/服务项目费为150元,电子申请免费。
    四、注意事项
1、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局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2、如果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不予核准。3、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发给申请人《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核准通知书》。
4、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被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将发出《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
5、共有商标的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核准后,《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核准通知书》或《删减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证明》仅发给代表人。
6、申请人以纸件方式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相应文书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送达给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送达给该代理机构。
7、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8、在商标局核准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之前,申请人可以申请撤回。
    综上就是有关商标删减的详细内容啦,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的,非常欢迎登录求标网向我们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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