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商标知识

有关商标专用权的知识你了解多少?

    商标注册成功后就拥有了商标的专用权,那么有关商标专用权的知识你了解多少呢?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学学吧。

商标专用权

    一、登记发证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登记日期。白登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载明下列内容: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出质商标注册号、被担保的债权数额、质权登记期限、质权登记日期。
    二、补正
质权登记申请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允许其在30日内补正。申请人逾期不补正或者补正不符合要求的,视为其放弃该质权登记申请,应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不予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1、出质人名称与商标注册部门档案所记载的名称不一致,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实其为注册商标权利人的;
2、合同的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商标专用权已经被撤销、被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
4、商标专用权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
5、其他不符合出质条件的。
    四、撤销登记
质权登记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登记:
1、发现有属于前述不予登记所列情形之一的;
2、质权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
3、出质的注册商标因法定程序丧失专用权的;
4、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专用权”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商标还存在疑问,欢迎登录求标网咨询我们哦。
相关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