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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的商标是否可以转让

       相信不少关注商标转让的朋友可能会疑惑一点,那就是公告期的商标可不可以转让。那么今天小编就带各位来看看这个问题的答案。

公告期的商标是否可以转让

      根据《商标法》规定,正在申请中的商标是可以进行商标转让的,而正在公告期的商标也属于正在申请中的商标,因此,出于公告期的商标是可以办理商标转让业务的。但是这一商标的转让需要遵循《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公告期的商标转让需要遵循的条件有:
       1、近似商标一同转让。与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一样,正在公告期的商标办理商标转让业务也需要遵循近似商标一同转让的原则,对于已经成功注册或者正在注册中的近似商标都要转让,如果只选择转让一部分,剩余部分自己使用或转让给另一受让人是不被法律允许的;
       2、不可转让存在不良影响的商标。商标转让时商标局规定具有不良影响或者容易造成混淆的商标都是不允许被转让的,商标局对于这一状况会就不允许的实际状况以书面通知告知申请人;
       3、注册成功的商标的所有权人为受让人。处于公告期的商标一旦被成功转让,那么在商标局核准注册之后,受让人就直接成为商标的所有权人,对于商标具有绝对的使用权和所有权。
       公告期的商标是可以被转让的,求标网需要提醒各位的是:处于公告期的商标并没有完全注册成功。在公告期的3个月内,如果有人对此提出异议,那么商标局就会对其进行重新审查或者在核实2之后驳回商标申请人的注册申请。那么此时的商标转让业务就会被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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