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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 注册商标转让办理注意事项

商标局隶属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所扮演的角色就是受理商标注册,办理商标异议裁定以及注册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补证、注销等有关事宜,依法对商标假冒和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商标局对于侵害商标法的法律法规的案件没有进行裁定的权利,要是发生了商标侵权的案件的话,需要交由法庭进行判决的。

注册商标转让时首先需要商标持有人和受让人签订商标转让协议,然后将相关资料交由商标局进行审核,等待公告和核准之后,商标局会在三到六个月之内下发注册商标转让证明。

商标局

注册商标转让办理注意事项:
1、转让注册商标时,商标持有人需要将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以免产生其他不良影响。
2、如果转让申请需要补正,商标局发出补正通知给受让人进行限期补正,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转让申请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
3、转让申请核准后,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
4、转让申请被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视为放弃通知书》或《不予核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邮寄给受让人。
5、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6、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以上就是注册商标转让办理注意事项,在进行注册商标转让的时候,流程、细节以及注意事项这样的条条框框是非常多的,想要清晰有效率的进行注册商标转让,是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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