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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到底该不该做?

    说到商标注册,首先需要提及的一点就是商标注册并没有百分百通过这一说,就算是在提交注册申请前进行了近似排查,但由于商标有查询盲期,也不能保证就一定可以排查彻底。所以当商标提交被驳回后,商标驳回复审到底该不该做呢?

商标驳回复审

    如果您是委托了代理机构帮您办理了商标注册这一系列的流程,但您的商标由于各种原因被驳回了,切忌不要一味的埋怨代理人,申请人与代理人之间应该相互理解,彼此冷静的做好沟通,在双方信任的基础上更好地解决问题,代理人肯定也会尽最大的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帮您做好有关商标驳回复审的内容的。
    商标注册不通过时,商标局会下发商标驳回通知书,说明被驳回的原因,并且会有一段话: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对本驳回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允许注册人提出驳回复审是因为商标都是人为审查的,为了避免由于审查员的个人主观误判,所以申请人可以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驳回复审来争取自己的商标。
    所以说商标被驳回了并不是被判定了死刑,并且有很多商标虽然被驳回了但是申请人通过商标驳回复审最终都可以成功拿下商标。不过有一点需要明确的是,申请人并不是说一遇到商标驳回就盲目的去做驳回复审,还是需要根据国家给出的驳回理由去分析是否有希望复审成功,这时候对代理机构的专业性就有很大的要求了。
    综上相信大家对商标驳回复审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您也担心在申请商标的过程中碰到被驳回等复杂的情况而难以解决时,可以登录求标网咨询我们,我们会根据您的情况将困难降到最低,尽可能顺利的帮您拿下想要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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