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雨纷纷,现在正是西湖龙井新茶采摘上市的好时节,但是市场上那么多的龙井茶叶,我们该怎么分辨其真假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一个有关西湖龙井的案例,告诉大家诚信经营的重要性吧。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西湖龙井地理标志商标侵权案。因认为福建省安溪采乐茶业有限公司未经授权在其销售的茶叶网络链接中使用了“西湖龙井”字样,相关行为涉嫌构成对协会享有的第9219815号“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权的侵犯且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将采乐公司起诉至法院。在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构成商标侵权且须赔偿经济损失4000元后,双方均不服,分别上诉至福建高院。福建高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在认定被告构成对涉案地理标志商标权侵犯的基础上,改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