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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理解商标驳回的内容

    一个商标在提交注册申请之后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在于初审环节,也就是申请商标时最常见的商标驳回,那么商标被驳回了该怎么办?这个商标最终还能申请下来吗?

商标驳回

    商标驳回通常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全部驳回,指商标局衣服对商标注册申请中所有商品或服务作出不予核准注册的行为;第二种是部分驳回,指商标局依法对商标注册申请中的部分商品或服务作出不予核准注册,而对另一部分商品或服务准予注册的行为。
    那么商标注册被驳回后应该怎么办?申请人在收到商标局的驳回通知后,需要认真考虑是接受商标驳回决定还是积极提起复审申请。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后,法律提供了救济途径。如果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的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驳回复审申请。如果申请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仍然不服,可以在收到商评委决定通知后的30天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商标驳回的理由通常分为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商标驳回的绝对理由:商标法第10条:禁用禁注标志;商标驳回的相对理由:商标法第30条:在先冲突,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2、在商标审查过程中,商标局的审查员会依据客观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但是因客观条件所限制,商标审查人员的审查行为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不同的审查员对商标的相同近似程度的审查存在较大的差异。对于相对理由的驳回,申请人应当认真分析引证商标的信息,例如引证商标的商标图样、指定商品或服务的内容、注册人主体信息状态、有无商标性使用的实际情况,通过比对分析,认为存在通过驳回复审程序获得商标注册支持可能的商标,可以积极提出复审申请。
    3、申请人在启动驳回复审程序后,应当积极提交商标使用的证据,证明商标的显著特征,争取获得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支持。例如在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判定上,商标局在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中,仅从商标的构成要素音、形、义上进行判定,而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裁定中除了考虑商标的构成要素,还会考虑商标的知名度、实际使用情况、市场占有量、商标的历史等因素,这就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的商标使用证据材料。
    商标被通知驳回了也不一定是一棍子打死,如果是特别喜欢该商标或是认为有可以说明的部分的,可以积极地准备驳回复审,用正当合适的理由争取商标的通过。如果您对该流程不是特别熟悉且没什么把握的,是可以寻找靠谱的代理机构办理的,例如我们求标网就是您不错的选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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